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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特殊的邮件

来源: 新天水2022-04-03 12:59:33

一封特殊的邮件

来源: 新天水2022-04-03 12:59:33

新天水讯【记者 裴婷婷】3月31日,清水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收到了一封特殊的邮件,这封让法官们纷纷点赞的邮件,是前不久达成调解的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自觉履行义务后的收条。

今年2月22日,清水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审理了一起转让合同纠纷案。赵某与毛某、童某因店铺转让发生纠纷,协商不妥诉至法院。经庭审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毛某、童某退还赵某转让费46000元。在清水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均要求3月23日来清水县人民法院,在法官的见证下履行义务。

眼看临近履行期,毛某、童某主动打电话给承办人员,表示他们所在区域是管控区,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前来,并提出可以通过转账的方式按时履行。随后,承办人员将相关情况告知了赵某,并确定其同意了履行方式。在收到转账后,赵某为毛某、童某书写了收条,毛某、童某主动提出将该收条邮寄给法院,于是便有了这份特殊的邮件。

“该案中的当事人在履行过程中,遇到问题积极和承办人员协商解决,而不是推托、找借口不履行调解书中的义务,我们法官都为当事人的契约精神点赞。”清水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赵琦琦表示,一份调解协议中所承载的权益得到维护,该履行的义务按时履行,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案结事了,这需要法官和当事人的共同努力。在此,希望每一位当事人都信守诺言,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诚信”精神。


责任编辑:罗双红
编辑:张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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