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车有风险 交易需谨慎
抵押车有风险 交易需谨慎
新天水讯【记者裴婷婷】市场上有一种售卖的“抵押车”,以较低的售价吸引了不少人的青睐。抵押车虽便宜,但却存在很多风险,极易产生纠纷。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天水郡法庭审理了一起因抵押车而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初,马某想购买二手车辆,经朋友介绍后添加二手车商高某的微信,高某向其推荐了一款凯迪拉克的抵押车辆,因该车辆车价是正常二手车价格的一半,马某同意购买,并通过微信转账、银行转账等方式陆续给高某支付了14万元购车款,2019年10月高某将凯迪拉克车辆交付给马某。
2021年5月抵押公司行使抵押权,将车辆从马某处收回,马某遂找到高某要求返还14万元购车款,高某表示同意返还14万元购车款并写下承诺书,2022年马某向高某催要购车款未果,故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马某与高某之间的车辆买卖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双方成立合法有效的车辆买卖合同关系。涉案车辆已被抵押权人取回后,高某承诺返还14万元购车款,故对马某要求返还14万元购车款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
“抵押车虽然价格低廉,但购买抵押车存在风险,建议买受人进行二手车交易前要到车辆登记机关查询车辆档案信息,明确车辆所有权人以及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情况,尽到交易审慎义务,若明知是抵押物仍然购买时,建议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车辆被抵押权人取回时违约责任问题,避免发生钱车两空的情形。”办案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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