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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真假”笔迹的纷争

来源: 新天水2022-08-30 18:45:23

一场“真假”笔迹的纷争

来源: 新天水2022-08-30 18:45:23

新天水记者 裴婷婷

 

本来一桩好生意,却因结算付款牵扯出了烦心事。面对真假难辨的结算单,签名笔迹到底是否真实?所书写的数额又是否正确?一系列谜团让简单的案件变得扑朔迷离。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受理案件后,并未急于鉴定笔迹真伪,而是精准施策、积极调解,有效化解这场因“真假”笔迹而起的纷争。

案情回放
 

某劳务公司承包某公司项目,双方签订合同,对项目承包范围、工期、施工方式、劳务总价做了详细约定,某劳务公司如期完成工程后退场。
 

2019年7月双方结算后,某公司提出需要对食堂、宿舍楼排水沟、散水、室外抹灰填土等后续收尾工程进行补充施工,以尽快达到使用条件,而此时某劳务公司已撤场另行承揽工程,故未能按照某公司要求进行后续施工。
 

之后,某劳务公司向某公司索要工程款,几经协商,某公司同意支付和某劳务公司剩余尾款。然而,当某公司拿出2019年7月4日双方之间的结算单计算付款时,某劳务公司却对该结算单的真假存疑,表示上面所签的公司代理人张某的签名虚假,未完成施工部分数额远小于结算单。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某劳务公司提起诉讼。
 

经一审法院审理,案件争议焦点为结算单中张某的签字是否真实,如是真实签名,则应当按照结算单扣除记载的未完工程费用71579.44元及周转材料损耗费用15590元;如签名不真,则需对结算单扣除项目另行确定数额。
 

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启动鉴定程序,对结算单中张某的签名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张某的签名不真实。一审法院遂按照某劳务公司自认扣除项及其余查明事实进行折算后,判决某公司支付各项费用共计233733.96元。某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云法庭审理本案,线上组织双方听取专家证人对原司法鉴定结论的意见。最终,在了解诉讼风险,平衡利益的情况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某公司向某劳务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各项折抵退款费用共计195000元,并由双方各自分担了一、二审案件诉讼费用。

法官说法
 

“对于这起案件,如采信一审鉴定结论,则存在如何重新确定未完成工程价款的问题,而现实条件不具备可行性;如重新鉴定笔迹真伪,如有不同鉴定结果,则更加难于采信和判断。”办案法官周昊表示,面临两难选择,法官分别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争议数额、可能存在的结果进行法律释明,引导当事双方陈述观点,为其分析不同结果和纠纷存在的症结。
 

周昊告诉记者,司法鉴定是诉讼案件中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的一种科学手段。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能够在笔迹中得到反映,科学技术可以较为准确地分析文件字迹是否由某人所写,证实文件的真伪。
 

在本案证据的审查中,法官认为如启动重新鉴定,存在时间拖延、矛盾激化等情况,对于法律关系单一,争议不大的本案而言,追求结算单签名真伪并非最好选择。对此,办案法官在准确把握总体案情、证据瑕疵、当事人心理后,积极运用调解的方法,精准施策,有效化解了争议,促使当事人达成谅解。
 

“调解方法是最有效的沟通技巧。在涉企业纠纷案件中引导当事人诚信经营、合理诉讼,准确预判和降低风险是民事诉讼中必须坚持的正确理念,也是司法为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周昊说。


责任编辑:苏中豹
编辑:马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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