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搭桥”巧办案 法官“指尖”化纠纷
微信“搭桥”巧办案 法官“指尖”化纠纷
新天水讯【记者裴婷婷】随着新收案件数量上升和疫情防控的影响,异地送达和当事人无法到庭的情况不断出现。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七里墩法庭就受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件的原告在本市,而被告却远在香港。
办案法官受理案件后了解到,范某之前是某单位职工,涉案房屋为范某所在单位福利房,1996年范某将位于天水市秦州区某路的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向范某支付了全部房款,范某将房屋交付给张某由其居住使用至今,同年范某前往香港居住。
1999年8月8日范某补写《房屋转让协议》及《收条》后寄给张某,2003年6月某单位统一办理房产证将涉案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但房产证一直由张某保管至今。但因范某远在香港,导致张某一直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无奈只能诉至法院处理。
为有效减轻当事人的奔波之苦,办案法官通过电话与范某取得联系,在得知范某对张某的诉请亦无异议,希望法庭能尽快处理此事后,办案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利用微信视频功能建立微信群调处本案,为张某和范某搭建了线上“法庭”,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在收到民事调解书时,原、被告均长舒了一口气,再三感谢法院搭建的线上法庭,圆满解决了困扰双方多年的问题。
为有效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快速化解纠纷。近年来,秦州区人民法院不断运用新媒体手段,如云端法庭、多元调解平台等小程序,不仅为法院审理工作开辟了新途径,也开创了案件审理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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