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天水市第三十批群众举报件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天水市第三十批群众举报件


12月2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三十批群众举报件,共5件(其中来电4件,来信1件),其中秦州区2件、麦积区1件、甘谷县1件、张家川县1件。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涉及大气污染2件、生态破坏1件、噪声污染2件。
截至12月2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群众举报件三十批次共198件(来电162件,来信36件),均已按照程序移交相关县区及部门办理。按照时限要求,目前各县区及有关部门上报已办结75件,阶段办结96件;责令整改问题单位38家、立案处罚5家、罚款80.52万元、问责9人、约谈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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