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付出代价 一男子挑衅殴打他人致伤判赔2000元
冲动付出代价 一男子挑衅殴打他人致伤判赔2000元
新天水讯【记者 张彬霞】口角小事莫动手,致人受伤终须赔。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事赔偿案件。
2023年7月的一天凌晨2时许,原告王某在马路边等车,被告何某驾车经过时无故对王某进行辱骂,从而双方发生口角。随后,王某欲自行离去,何某见状驾车追赶王某并对其进行拉扯、殴打,导致王某受伤。王某向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桥南派出所报警,公安机关决定对何某以寻衅滋事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王某认为其健康权受到侵害,与何某协商未果,遂于2023年12月将何某起诉至麦积区人民法院,请求何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经法院审理认为,该案中,何某无故向王某挑起事端,双方发生口角,在王某离开后何某又驾车追赶王某对其实施殴打,经公安机关认定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并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据此,应认定何某对于王某受伤的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损失赔偿责任。根据王某的就医情况、纠纷处理情况等事实,法院依法判令由何某向王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2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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