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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司法建议 巧解“婚姻难题”

来源: 新天水2024-04-24 15:23:59

一纸司法建议 巧解“婚姻难题”

来源: 新天水2024-04-24 15:23:59

新天水讯【记者裴婷婷 张雷】离婚后,因利益驱使故意隐瞒,并补办了结婚证。当男子欲再婚时,却因“已婚”无法正常登记,无奈将民政部门诉至法院。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婚姻登记案件中,向被诉行政机关发出了司法建议书,成功化解一起困扰当事人的“婚姻难题”。

2009年12月25日,王某与李某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2023年4月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但在判决生效后,王某得知原户籍地可以凭婚姻登记信息,享受拆迁补偿政策。于是,他隐瞒已经离婚的事实,又以遗失为由补办了结婚证。

因2009年12月25日登记结婚信息未录入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补办结婚证时民政部门将王某与李某2009年的结婚信息录入了婚姻登记系统。

2023年底,王某打算与他人再次结婚时,婚姻登记系统显示为已婚状态,无法办理新的结婚登记。王某多次沟通未果,无奈将民政部门告上法院,请求撤销补办的结婚证。

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秦州区人民法院了解核实真实情况后,积极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依法向某民政部门发出了撤销婚姻登记的司法建议书,建议民政部门及时撤销王某与李某的结婚登记。

某民政部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按照法定程序撤销了王某与李某的婚姻登记。至此,一起涉虚假信息婚姻登记的行政诉讼案件在秦州区人民法院和民政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得到实质性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

“婚姻登记不是儿戏,事关婚姻关系保护,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不仅影响了正常的婚姻登记秩序,还可能会被纳入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办案法官提醒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婚姻登记,自觉遵守法律对婚姻的相关规定,违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姚宇
编辑:罗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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