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缴纳绝不能“打折扣”
□刘怀丕 潘强
山西省国资委日前介绍,在山西省省监管企业党费收缴自查自纠工作中,22家国企共补交党费8000余万元。山西省此次核查的重点对象为省监管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和享受年薪的党员。党费缴纳绝不能“打折扣”。
党员缴纳党费是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透视山西22家国企补缴的党费,主要来源于个人的绩效工资部分。企业高管党员的基本工资比绩效工资要低很多,一些党员干部的年薪甚至是基本工资的数十倍。拿着高薪却仅以基本工资缴纳党费,对一名党员来说实属不该。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纪律。
当前,中央正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缴纳党费不只是钱的事,严查缴纳党费乱象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每位党员都要自觉树立党章意识,严格履行党章规定的党费缴纳义务。治理党费缴纳乱象,不仅要通过专项整改促使党员补齐应当缴纳的党费,还应建立健全党费收取、使用、管理定期检查等制度,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问题。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