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门口有一个垃圾点,最近,环卫工并没有将垃圾运走,而是将可燃的垃圾分拣出来焚烧,浓烟呛鼻,给小区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4月28日上午,秦安县兴国镇陇上江南小区住户刘女士致电天水晚报生活热线,向记者反映了环卫工焚烧垃圾的问题。
刘女士告诉记者,陇上江南小区门口对面设有几个垃圾桶,但对面的商铺怕影响自己做生意,就将垃圾桶搬移到了小区南门口,从此这里就成了一个垃圾点。最近她发现,环卫工每天下午5点左右来小区门口清运垃圾时,先是将垃圾按照可燃与不可燃分拣成两部分,然后将可燃垃圾点着焚烧,焚烧时浓烟随风四散,住户们只能赶紧关门闭窗。焚烧结束后,环卫工将不可燃的垃圾装车,焚烧现场进行简单处理后离开,但地上还有明显的焚烧痕迹。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秦安县住建局环卫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会进行调查,然后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4月29日下午,环卫所吴所长告诉记者,他们派人现场调查后发现,焚烧垃圾的并不是环卫工,而是小区门口附近商铺的店主,他们第一时间清理焚烧现场的同时,对该商铺店主进行了批评教育。
吴所长还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如发现环卫工存在焚烧垃圾的行为,会立即上报进行处罚;如果其他人焚烧垃圾,在进行劝导的同时,责令其清理焚烧现场。(天水晚报记者 刘彦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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