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调解:店家换新
天天天水网秦州讯【记者韩铁英 通讯员李鹏】在鞋店买的新鞋,穿了不到一个星期就出现了质量问题,要求商家更换,但遭到拒绝,这引起了消费者的不满。
4月23日,家住秦州区山水新城的包女士在市龙城广场附近一家品牌皮鞋专卖店花289元买了一双高跟皮鞋,谁知穿了没几天,皮鞋的后跟就磨损了一层,而且有脱皮现象。她找到鞋店要求退换,但商家以穿着不当造成磨损为由拒不退换,无奈之下,包女士拨打12315投诉。
接到投诉后,市工商局消保科根据包女士反映的情况和提供的购鞋票据,当天就派执法人员到该鞋店调查核实情况,并组织双方现场调解。在工商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店家同意给包女士修鞋,但包女士要求更换其他款式的皮鞋。后经双方协商,店家为包女士更换了同品牌不同款式价值320元的新皮鞋,包女士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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