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花费数千元办理消费卡,却因经营者停业而无处消费,身陷消费纠纷。
近日,秦州区的张先生花5000元在伏羲城一饭店办理消费卡消费3000元后,该饭店因经营困难停业,而张先生卡里剩余的2000元无法消费,而且无法找到饭店的经营者要回消费卡里剩余的钱,无奈之下,张先生拨打了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市工商局景区分局接到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指派后,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调查。由于该饭店停业已达两月之久,店面也已经转由其他人经营,原经营者无法联系,一时给调查带来了困难。因此,所里调整调查思路和范围,通过查阅经济户口和档案,找出了经营者的身份信息,通过走访派出所、社区,终于找到了原饭店经营者,并查看了张先生办卡及消费记录,确认卡里还余2000元的事实后,所里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先后两次对投诉双方进行了调解。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了谅解,由原饭店经营者退还张先生消费卡里剩余的2000元。(通讯员 时冬梅)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