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城市的细胞和基础,创建文明社区是创建文明城区、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全面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提升社区整体文明程度,做好基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天水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天水日报社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最美社区”、“社区服务明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时间:2016年6月—11月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天水市文明办、天水市民政局、天水日报社。
支持媒体:天水日报、天水晚报、天天天水网、掌上天水、天水日报微信公众号、天水晚报微信公众号。
主办媒体:天水晚报
冠名企业:浙商银行天水分行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最美社区”、“社区服务明星”的评选范围:全市五县两区的社区均可申报。经过组织审核推荐的社区将集中在《天水晚报》专版展示,展示结束后,《天水晚报》将组织成立评选委员会,对各县区推荐的社区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居民心目中喜爱的“最美社区”20个、“社区服务明星”20名。
(二)、申报方式:
1、自愿申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社区,均可自愿到所在的街道(乡镇)申报。
2、组织推荐。组织推荐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严格考核、择优推荐的程序进行。各街道(乡镇)对申报的社区和个人组织初审、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部门意见,并由上述三个部门分别出具正式的相关意见函后,向县区文明办推荐上报。
(三)、评选及公示:各社区在申报期间,要将本社区申报情况、申报标准、创建工作实绩,在社区内部张榜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居民监督。评委会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分别征求纪检、综治、计生等部门对申报社区的意见,并将研究确定后的候选名单在《天水晚报》上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反映和群众意见,相关反馈意见将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四)、表彰:评选结束后,评委会对“最美社区”、“社区服务明星”进行表彰。被命名的“最美社区”将作为县区参选省、市级文明单位和“文明社区”评选的依据,作为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