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于剑倚】6月12日17时许,一名男子匆匆走进秦州公安分局西关派出所报警,称他上微信时被人骗了,希望民警挽回其损失。
经询问得知,16时许,报警人刘某在上微信期间添加了一名“好友”,经双方交谈得知,对方是兰州的一手机经销商,专营“苹果”手机。而刘某因自己的手机运行缓慢,正想换一部内存大、运行快的新手机,便向“好友”询问手机价格。一听刘某想买手机,对方同意卖给刘某一部苹果6S,价格4000元,且手机款可分两次支付。看到“好友”如此爽快,刘某当即答应购买。他赶到银行按“好友”提供的卡号汇去2000元,之后当其用微信联系对方发货时,却发现对方已删除了他的微信。感觉自己被骗,刘某连忙报警。
目前,民警已立案调查此事。警方提示,随着智能手机普及,微信受到大家欢迎,在带给人们方便的同时,也有不法分子动起了歪脑筋,将其作为实施犯罪的平台。市民用这类社交工具交友,需提高警惕,在对方身份不明的情况下,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微信,更不要向对方账号转账,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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