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花季少女的噩梦
◆天天天水网记者王莹 通讯员张晓彤
十五六岁的初中女生,正是人生中如花般刚刚伸展枝叶即将绽放活力与梦想的年龄,但是,武山县一名初中女生却在求学路上被两个年已五旬的恶徒强奸蹂躏近两年时间,噩梦般的经历摧毁了她纯洁的心灵世界!
7月1日,记者在武山县公安局采访得知,目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杜某、周某已被武山警方抓获归案。

【父亲报案】未成年女儿遭强奸
据公安民警向记者介绍,今年4月底,武山县榆盘镇村民魏某急匆匆来到武山县公安局报案,称其在县城附近某初级中学上学的女儿小红(化名)遭人强奸!民警经详细询问报案人魏某及年仅16岁的受害人小红,初步确定受害人是在校的未成年女生,其遭侵害的持续时间长,受侵害次数多,而且涉案的嫌疑人员多。
感觉案情重大,接案民警遂向局领导进行了汇报。局领导当即指示,刑警大队办案民警一定要尽快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力争快速破案,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为未成年女生小红讨回公道。
【警方查明】无耻房东性侵租住女生
办案民警很快行动,开始了深入的走访调查、侦破工作。经过连续多天一丝不苟的努力侦查,民警终于摸清了案件的相关情况。原来,自幼失去母亲的初中女生小红家在乡下,父亲魏某独自拉扯着几个孩子,一家人日子过得清苦。为了能供孩子们上学,魏某在农闲之余四处打工挣钱,他觉得自己再辛苦再累,只要孩子们懂事、学习好,一切也都值了。
而城关镇某村由于离学校近,近几年很多村民将闲置的房屋都出租给了在校外住宿的学生,来自榆盘镇的小红和姐姐,还有另外一个女孩共3个人,就租住在城关镇某村杜某的院里。
在女孩们校外租住期间,现年50岁的房东杜某多次偷窥、骚扰3个女孩。经查明,2014年秋天的一个晚上,犯罪嫌疑人杜某以家中电脑可以上网查学习资料为名,将不谙世事的小红诱骗至房间,之后伺机强奸。
此后不久,感觉到自身不安全的小红姐妹搬离了杜某家,以躲避杜某的骚扰。然而,杜某竟然不肯罢休,在小红放学的路上多次追逐、拦截小红,并一再威胁、恐吓,多次强行与小红发生了关系。
【目击恶行】老光棍也打起了歪主意
年过五旬、跛腿秃顶、浑身恶臭、老光棍、品行不端……看到这些字眼,定会让人顿生厌恶。但是,占有上述诸多特色的一个老光棍,竟然也将他作恶的魔爪一次次伸向了小红。
据民警侦查,一次偶然的机会,跛腿秃顶、现年53岁的老光棍周某,无意中目睹了杜某性侵初中女生小红的场面后,他自认为抓住了小红的“把柄”,便也想借机“占便宜”。之后,周某找到小红,威胁小红说,若不答应他的要求,他就将杜某和小红的“丑事”给所有的人说出去,让小红上不了学、见不了人。在其反复的威逼胁迫下,小红又遭到他的多次侵害。
近日,犯罪嫌疑人杜某、周某先后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两人分别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记者在武山县公安局了解到,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律师说法】校外租住环境待改善
就此类问题,甘肃天秦律师事务所尹泽龙律师分析说,像小红这样从农村来城区读书的未成年人,学校若提供不了住宿,她们只能在学校周边租住民房,自己负责安全等方面的各种问题。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因故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而很重要的一点,各类出租房屋的实际现状混乱不堪,其中不乏个别房主思想恶劣、动机不纯、行为不正,再加上租住房屋的周边环境复杂,让小红这样涉世未深的十几岁女孩,不得不过早地背负起自我保护的重任和遭遇社会丑恶行为的心理包袱。而恰恰因为尚未成年的她们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无耻的恶徒作恶得手现象发生就在所难免。
因此,社会各界都应该重视相关问题并积极行动起来,大力保护求学过程中的未成年人,尤其是多加保护那些在校外独自租住的女生的安全,让他们年幼的身心免遭侵害。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