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后家电被烧坏
供电所:属自然灾害

◆天水晚报记者王琳
“那天打雷下暴雨,我们的家用电器被烧坏了,这个责任究竟谁来承担?”8月11日,麦积区东岔镇割漆沟村民致电天水晚报生活热线,反映他们的苦恼事。

■住户:
暴雨过后 家电被烧
8月15日11时许,记者来到东岔镇东岔村了解到,8月6日16时许和18时许,东岔村先后下了两场雷阵雨,当时电闪雷鸣、大雨倾盆。傍晚,该村割漆沟村民发现部分家用电器突然受损,7户人的4台电视机、2个接收器、1个充电器都烧坏了。另外,东岔林场割漆沟保护站职工的电视机、冰柜等电器也同时受损。7组村民任先生说,那天暴雨过后他打开电视看新闻联播,看了不到15分钟,电视机突然冒出一股烟,顿时屏幕黑了。他以为停电了,但发现头顶电灯泡还亮着。
记者来到东岔林场割漆沟保护站,只见职工潘先生将烧坏的电视机装上车正准备去维修。几位职工纷纷讲述,下雷阵雨时,大家都没有使用电器。他们看到变压器上蹦火了,但是没跳闸,短路之后还有电。等晚饭后半小时回到房子,大家才发现插在插座上的电器都被烧坏了。该站职工牟先生说,他的音响和功放机烧坏了,插在插座上的手机充电器也烧了。据了解,该站共烧毁电脑显示屏一台、电视机2台、电脑音箱2个,冰柜1个、户户通接收器1个、手机充电器5个,合计价值逾6000元。
在采访中,村民卫先生指着变压器说:“割漆沟送电线路上的树枝、藤条没有及时清理,导致线路不畅埋下了安全隐患,而且变压器跟前装有一个保护器,一般情况下停电就跳闸了,但这次没有跳闸,‘跌落’也没掉下来,以致烧坏了大家的这么多家用电器。这个经济损失究竟谁来承担?”
■供电所:
属于自然灾害
东岔镇供电所王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日事发后,东岔林场割漆沟保护站负责人打电话向他反映了情况,他立即派电工进行现场排查,经查,发现是雷电击在低压电线上后,零线与火线交叉,产生高压电,电压升高后烧坏了住户的电器,属于自然灾害,供电部门不承担赔偿责任。
张姓电工告诉记者,8月6日18时雨下得很大,他赶往割漆沟检查发现,变压器、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等都没有出现故障,是雷电与电线接触后,住户的家用电器被烧坏了。由于这里的电线都在林区穿行,次日一早,他对割漆沟10多公里的线路全部细查了一遍,后与林场衔接,将距离线路较近的树枝该砍的都砍了,可有些是村民的树,树枝离线路太近,村民拦阻不让砍。“割漆沟的线路使用几十年了,电线是16毫米的铝线,要除隐患,必须换线。目前供电所正在对镇上的老线路进行改造,也报了割漆沟线路改造的项目,但割漆沟当初是村民集资拉上的电,至今贷款未还,村委会不肯签字,所以线路没交到农电局管理,村里不让改造。”
张姓电工说,林区老化线路存在安全隐患,常让他很操心。目前,部分住户受损的电器,简单的他已维修好了,其他的由村民自己负责维修。
■村委会:
老线路有遗留问题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东岔村村委会,李书记说,割漆沟不到200人,2005年与东岔村合并。1997年割漆沟村民每户集资100元拉电线、买变压器通上了电,后来集资款转成了贷款,这是上一届村干部在任时的事。如今电网改造时村干部没签字,主要原因是涉及到信用社贷款一事。如果签字了,相当于将线路交给供电所了,那么贷款谁来承担?即使村委会有资金,但是通过什么合法的渠道去支付?就此事,村里将向镇上汇报并召开群众大会,由政府出面衔接还款的事,以便尽早对割漆沟的线路进行改造,以防后患。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