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麦积讯【通讯员韩天成】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请人帮忙而形成的非法债权案,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012年2月,麦积区市民张女士找到丈夫的朋友周某,请周某帮助自己的女儿找工作,周某答应后提出需要14万元托人拉关系、请吃送礼。随后,张女士交付周某10万元的银行卡一张及4万元现金。
几天后,因事未办成,周某将10万元归还了张女士。但对剩余的4万元,周某以托人请客花费所需为由拒绝返还。张女士在讨要无果后将周某告到麦积区人民法院,诉讼请求由周某返还4万元及利息1.092万元。
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所涉款项,系原告张女士为谋取私利请托送礼而形成的非法债权,其请托行为破坏了社会公平、社会诚信和社会公德,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其行为已违反了民事法律基本原则,不受法律保护,故对原告张女士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