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递>>
【快讯】天水市政府召开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    【快讯】天水市重大项目建设调度会召开    【快讯】天水市直党政机关召开不动产清理核实工作会    【现场】安全出行 平安回程    【现场】天水日报社党委学习《准则》和《条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天水新闻>>社会万象
医疗救助 为天水病患之家点亮希望的灯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漆艳 2016-12-05 12:00:13 星期一     字体设置:

医疗救助 为病患之家点亮希望的灯

  ◆天天天水网记者吕薇 何慧娟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们都希望人间的不幸能少一些,然而,还是有这样一些人迫于现实的无奈,只能眼睁睁看着至亲罹患重症却无钱医治,也有一些患者因为不了解相关的救助政策和救助渠道走投无路。随着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的不断完善,保障住院“大病”的救助机制已经建立。那么,如果不幸罹患重大疾病该如何申请救助?救助对象又可以获得哪些医疗救助待遇?

  什么人可以寻求大病救助

  “医疗救助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因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或因支付数额庞大的医疗费用而陷入困境的经济困难家庭人员实施专项帮助和经济支持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11月30日,记者到我市民政局医保办采访时,办公室主任成根喜说。

  成根喜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完善了医疗救助制度,扩大救助病种,提高救助标准,将困难群体易发多发、医疗费用高的50种疾病列为救助病种。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成员;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孤残儿童(以下简称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以下简称低收入救助对象);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是医疗救助的重点对象。”成根喜说。

  医疗救助分三步走

  针对医疗救助采取哪些方式?救助标准是什么?

  “医保救助没有城乡差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者与城镇居民均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成根喜说,我市的医疗救助体系的流程首先是走基本医疗保险,如果医疗保险报销完之后自费部分超过5000元,就可以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之后自费部分如果还达到一定数额则可申请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是对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进行保障,是处在整个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最后一个环节。

  医疗救助实行住院救助为主,门诊救助、参保参合救助、其他特殊救助为辅的方式进行。其中,住院救助可分为医前、医中、医后三种形式,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其中特困供养人员按100%比例给予救助,住院救助年度最高限额原则上参照省上3万元指导标准执行,具体由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此外,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是医疗救助的重要组成部分。救助对象重特大疾病政策范围内单病种诊疗费用,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按80%的比例给予救助。”成根喜说,综合考虑患病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当地筹资情况等因素,分类分段设置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限额。原则上救助标准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比例高于低收入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高于其他救助对象,对重点救助对象应当全面取消救助门槛。

  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那么,我市城乡困难家庭疾病患者在遇到医疗难问题时,该如何申请医疗救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据了解,申请医疗救助程序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模式,患者经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居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理赔后,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入户调查、公示无异议的,审核上报县区民政局审批,符合救助条件的给于救助,医疗救助资金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医疗救助需要提供个人申请书、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患病和生活困难证明、本人身份证、城乡低保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费用结算明细单、药费发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理赔凭证等。”成根喜说。

 

上一篇麦积:贫寒之家顶梁柱 身患重症求援助

我也来说两句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相关新闻
©Copyright 2015 天天天水网www.tsrb.com.cn版权所有,未经《天水日报》社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新闻热线:0938-8390229 技术故障:0938-8217313 谣言举报:0938-8390229 地址:天水市民主东路86号 邮箱:huaxunzaixian@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甘新办 6201015 备案许可证编号:陇ICP备09002627号
技术维护与支持:天天天水网信息部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