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景春燕】12月14日,秦州公安分局中城派出所依法行政处罚了一名在故意伤害案件中提供虚假证言的女子。
今年10月中旬,中城派出所民警处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在问及在场证人万某时,万某为了掩盖朋友的犯罪事实,向警方提供了虚假的证言,谎称其朋友未持刀伤人。派出所民警并未轻信,而是通过细致调查和取证,证实了案件的嫌疑人杜某砍伤他人的犯罪事实。
调查清楚后,秦州公安分局根据相关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的杜某进行刑事拘留,对提供虚假证言影响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万某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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