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秦安讯【记者于剑倚】12月22日,记者从秦安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秦安法院执行干警在麦积法院的协助执行下,成功执结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
秦安县的周某和邱某于2009年6月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协议书,协议约定由邱某将秦安县某住宅小区13号、14号楼排水安装工程发包给周某,双方同时对单价、材料供给、结算等进行了约定。工程竣工后,双方按照约定进行结算,邱某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后,对于剩余的1万元邱某给周某出具了欠条。此后,邱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给付欠款,申请人向秦安县人民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邱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周某遂向秦安法院申请执行。
秦安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立即与邱某联系、沟通,并几次前往邱某所在的麦积区当面进行释法说理。但邱某态度恶劣,明确表示拒不还款。鉴于邱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秦安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邱某发出拘传令,并与麦积区法院取得联系,麦积区法院派出干警积极协助秦安法院,成功将邱某拘传至麦积法院。最终,执行法官经过对邱某释法说理,邱某终于同意清偿周某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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