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36礼辛至谢家湾公路贯寺至刘家河湾段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S536礼辛至谢家湾公路贯寺至刘家河湾段工程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甘谷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S536礼辛至谢家湾公路贯寺至刘家河湾段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甘谷县;
(3)项目投资:总投资1.91亿元;
(4)建设内容及规模:改扩建S536礼辛至谢家湾公路贯寺至刘家河湾段公路,全线长31.017km,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路基宽7.5m,路面宽6.5m,两侧各设0.5m土路肩,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
二、环境影响概述及措施
1、施工期
⑴废气: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以及沥青摊铺过程产生的沥青烟气。扬尘主要通过土方边挖边运,加盖篷布;堆存处清扫、洒水来抑制扬尘;尾气通过严格控制油品质量,使用优质燃油,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选用性能优良的机械施工,严禁使用尾气不能达标排放的机械施工等措施进行防治;本项目全线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成品沥青采用全封闭罐车运输至项目现场进行摊铺,产生的沥青烟对周边的影响较小。
⑵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盥洗废水,盥洗废水用于洒水降尘;施工期生产用水全部被吸收或蒸发,无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预测可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⑷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其余全部收集后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⑸生态环境:通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在雨季施工场地及开挖作业面周边应做好雨水导排,以免形成地面径流,冲刷作业面,造成水土流失。经上述措施后,可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路面扬尘及车辆尾气,通过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和路面整洁以降低起尘量;雨水经道路两侧排水沟排放;固废由道路养护部门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交通噪声通过距离和道路两边绿化带的消减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根据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措施及方案进行治理、控制,实现环保设施“三同时”建设和环保设施稳定运行,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项目的不利影响将得到有效的控制,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区及其周边区域建设项目影响,关心和支持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了解及支持程度,公众对周边环境满意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及项目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公众可发送邮件到2191160057@qq.com进行索取本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51-65865155
建设单位:甘谷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炜 联系电话:15393065695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