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通讯员 董建强 乔占伟】近日,陕西省渭南市消费者张先生通过12315投诉平台投诉麦积区某酒店,反映他在天水市麦积区某酒店住宿,在办理退房手续时,被酒店额外强行多收取10元现金。消费者要求商家退还,商家称客房里放置有一次性毛巾,顾客已消费需收取10元。消费者称房间内并没有放置一次性毛巾,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酒店额外强行收取10元显失公理。消费者要求商家退还,商家不予。
麦积区工商局渭滨工商所接报后,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该酒店承认客房内并未放置一次性毛巾,此问题是其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所致。执法人员对酒店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要求酒店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履行经营者的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酒店当即通过电话向消费者说明情况并道歉,退还了多收款项。消费者张先生表示接受商家的道歉,同时对麦积区工商局执法人员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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