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秦州讯【记者王建华】一男子看到路边野花好看,便采回自己种植,却不知这漂亮的花朵是可以制成毒品的罂粟花。
近日,秦州公安分局汪川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辖区刘斜村温家沟温某家院墙外种植了25棵疑似罂粟的植物,经甄别检测,确定为罂粟。民警依法将温某非法种植的罂粟予以铲除,并将涉嫌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温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据温某交代,其在外打工回家的路上,无意中在野外看到这些艳丽的花朵,就采取了一些种子回来在自家院墙外种植,但不知这是罂粟花。民警向温某说明了关于种植罂粟的法规后,其才恍然大悟。民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依法给予温某行政处罚。
在此,民警提醒,市民若发现有人种植罂粟,可向公安机关举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刑法》规定,非法种罂粟3000株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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