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递>>
【快讯】天水市3569人参加省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    【现场】宝天高速一小货车撞隧道壁    【现场】秦州区五里铺大桥地下通道正式通车    【现场】甘谷大像山公园开园迎客    【快讯】天水市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现场会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天水新闻>>天水社会
男子不知野花是罂粟 采回种植违了法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2017-06-05 15:26:16 星期一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秦州讯【记者王建华】一男子看到路边野花好看,便采回自己种植,却不知这漂亮的花朵是可以制成毒品的罂粟花。

  近日,秦州公安分局汪川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辖区刘斜村温家沟温某家院墙外种植了25棵疑似罂粟的植物,经甄别检测,确定为罂粟。民警依法将温某非法种植的罂粟予以铲除,并将涉嫌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温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据温某交代,其在外打工回家的路上,无意中在野外看到这些艳丽的花朵,就采取了一些种子回来在自家院墙外种植,但不知这是罂粟花。民警向温某说明了关于种植罂粟的法规后,其才恍然大悟。民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依法给予温某行政处罚。

  在此,民警提醒,市民若发现有人种植罂粟,可向公安机关举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刑法》规定,非法种罂粟3000株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免除处罚。

 

上一篇沙石乱堆 车辆乱停 路灯不亮 花牛村这段路不好走

我也来说两句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相关新闻
©Copyright 2015 天天天水网www.tsrb.com.cn版权所有,未经《天水日报》社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新闻热线:0938-8390229 技术故障:0938-8217313 谣言举报:0938-8390229 地址:天水市民主东路86号 邮箱:huaxunzaixian@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甘新办 6201015 备案许可证编号:陇ICP备09002627号
技术维护与支持:天天天水网信息部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