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车不及时 撞伤行人赔钱多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景春燕】麦积区人民法院日前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骑自行车刹车不及撞伤行人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去年4月的一天早晨,麦积区中滩镇某村村民缑某骑自行车经过村里一个巷道口,在拐弯处遇到同村的杨某走了过来。缑某急忙刹车,但由于车速较快,杨某又躲避不及,自行车还是将杨某撞倒,致使杨某受伤。事发后,杨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共支出医疗费3000余元。出院后,杨某找缑某索赔未果,遂一纸诉状将缑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缑某赔付医疗费、误工费和护理费等费用共计5000元。
麦积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骑车人在经过巷道口拐弯处时本应当提前减速、观察路面情况并提高警惕,以防发生事故,但本案中缑某未能尽到完全的注意义务,因此致使杨某受伤。经法庭调解,缑某认识到了自己的失误,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由缑某赔付给杨某2500元。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