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通讯员姚晓明】11月19日,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水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意见》的通过,标志着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步入制度化轨道。
会议强调,要搭建全方位的残疾人服务平台,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提高残联组织代表残疾人权益、服务残疾人需求、管理残疾人事务的法治化能力和水平。要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目前,我市有残疾人25.38万人,持证残疾人10.64万人。截至11月12日,17岁以下持证残疾人4619名(不包含0-6岁未持证残疾儿童),康复需求服务的1247人。一、二级重度残疾儿童3282人,其中0—6岁残疾儿童832人,持证残疾儿童666人,康复需求服务的196人。0—6岁一、二级重度残疾儿童559人,0—6岁未持证残疾儿童166人,康复需求服务的166人。
《意见》细化了救助项目,明确了康复救助中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的项目和内容;放宽了救助条件,将救助年龄主要为0—6岁残疾儿童,有条件可适当放宽到7—17岁;实现了制度衔接,充分发挥现有各种医疗保险、民政救助等政策保障作用,落实好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整合投入各方面政策资源和项目资金,共同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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