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审
1、资格审查和推荐
作者所在单位负责成果申报的初审工作,并填报《天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成果资格审查和推荐参评意见书》(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和推荐参评意见书》)。成果申报受理的各县区委宣传部、市级各学会、市直有关单位应认真负责地审核《资格审查和推荐意见书》,并填写审核意见。对未经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成果,不予受理。
2、初评
各县区委宣传部、市级各学会要组成精干的初评工作小组(初评小组成员一般为3至5人,其中专家不少于3人)。初评工作采取个人审阅、集体逐项评议、分项独立评分的办法进行。评委要认真审阅每项参评成果材料,按《天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规定的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逐项予以评分。初评小组根据《评分表》计算出每项成果的平均总分值,并填报《天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初评评审意见书》(以下简称《初评意见书》)。
各县区委宣传部、市级各学会的初评小组向市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每项成果材料包括:
(1)成果材料一式2份(其中1份必须为完整的原件,1份须隐去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
(2)《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各一式2份(其中1份须由作者单位及初评小组填写意见后加盖公章,另1份须隐去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
(3)评委和初评小组填写的《评分表》1份(《评分表》中只填写合计分值的视为无效)。
《申报书》、《评分表》可在天水在线、天天天水网下载,用A4纸打印填写。
3、复评、终评
评审工作开始后,由天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领导小组按照成果申报情况,聘请我市社科界有关专家、学者组成天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下设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哲学社会学、文化教育学、文学语言学、历史学、综合类学科等七个学科评审组。学科评审组由我市高等院校、党校、市直有关部门、市级社科类学会、协会、研究会以及县区、企业宣传部门的专家学者和有一定学术理论造诣的领导组成。
复评由学科评审组以盲评的办法,对初评成果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予以评议。每位评委对同一成果各自评分,按规定填写《评分表》。学科评审组根据各评委的《评分表》,计算出每项成果的平均分值。各学科评审组按比例以成果得分多少,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推荐参加终评的成果。
终评由市评奖委员会在学科评审组推荐的基础上,组织评委审阅参评成果及有关材料,集体讨论评议,投票表决进行。终评采取由低等级评选到高等级评选的办法,即先评出三等奖拟入选成果,再从三等奖拟入选成果中评出二等奖拟入选成果,最后从二等奖拟入选成果中评出一等奖入选成果。未入选上一等级的成果即为本等级入选成果。
终评投票表决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委投票,并按得票多少由高到低确定拟入选成果。终评结束后,报市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并予以公示。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