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五届(2010年度)
天水市新闻奖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文广局,市直新闻单位:
第十五届(2010年度)天水市新闻奖评选于日前结束。本届评选共收到市直新闻单位和部分县区报送的参评稿件将近百篇。经过评审委员会的严格评选,共有49篇作品获奖,其中特别奖4件,一等奖6件,二等奖15件,三等奖18件,单项奖6件。
市委宣传部和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决定,对所有获奖作品分别给作者、编辑颁发获奖证书;奖金标准分别为:特别奖800—1000元,一等奖500—800元,二等奖300—500元,三等奖200—300元,单项奖200元。编辑奖
金按作者奖金其中的20%—30%的标准执行。市直新闻媒体获奖作品的奖金,由推荐单位按上述标准分别给作者和编辑发给。县区获奖作品的奖金,由市新闻工作者协会按奖次标准,分别给作者和编辑发给奖金。
“天水市新闻奖”是全市综合性年度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开展这项评选活动,对于培养优秀新闻工作者,树立精品意识,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开展新闻媒体之间的竞争等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时对于从事新闻工作的编采人员来说,在今后的职称评定,业务水平的提高,争做名记者、名编辑等方面,也有明确的目标和一定的帮助作用。所以,市委宣传部希望各县区委宣传部应高度重视全市年度新闻奖的评选工作,督促县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均为天水市新闻工作者协会会员单位)按年度、按标准缴纳会费,为本系统所属的新闻媒体参加市级年度评选,提供一个良好的参与平台,为广大新闻工作者评定职称创造必要的条件。
市委宣传部和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希望全市广大新闻工作者要向获奖者学习,切实落实新闻宣传“三贴近”的原则,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引导舆论水平,任劳任怨的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各新闻单位要通过新闻奖的评选活动,真正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合格的新闻队伍,增强他们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促进我市新闻宣传工作更好的开展。
附:第十五届(2010年度)天水市新闻奖获奖作品篇目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