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贷款修路卸任后债务缠身
这笔欠款该谁还
天天天水网采访组

“几年前我担任村主任,为了给村里硬化道路,在个人名下贷款40000元。工程结束后,我不再担任村主任,但村里一直没有还上这笔贷款,到现在连本带利有五万多元,银行多次催我还贷,而且还不给我办理贷款证,希望你们能帮我解决这件烦心事。”近日,麦积区东岔镇交川村村民张龙江向本网行风政风在线反映他遇到的烦心事。接到张龙江的反应后,记者立即前往麦积区东岔镇交川村调查采访。

张龙江:为村上贷款四万硬化路面
记者了解到,从1993年至2005年,张龙江担任交川村村文书,2005年起任村主任。他说,2007年,按镇上安排,村民代表一事一议后决定:村民每人先期集资30元,义务投工投劳,硬化交川自然村村中道路,等工程验收合格后,由有关部门按规定标准拨付一定费用。但是该村只有400多口人,村民集资的一万多元只是杯水车薪,与硬化道路所需费用相差甚远,当年光水泥一样就花了10万元。为了保证工程如期、保质保量进行,村领导班子四处想法筹集资金,但由于村集体没有经济积累,只能想办法贷款以解燃眉之急。于是,2007年7月11日,由时任东岔镇人大主席董某担保,以张龙江个人名义在东岔信用社贷款40000元,贷款用途为修路。贷款手续办完后,资金由时任村支书、主任、文书共同监督、保管、使用。
经镇村领导共同努力,交川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如期完工并通过验收,有关部门也按照标准拨付了配套资金,但由于当初资金缺口较大,上面拨付的资金无法弥补,付完工程其它费用后,再无钱还贷。当年底,村委会换届,张龙江卸任,向当时镇政府包片领导汇报个人名下尚有40000元修路贷款未还一事,该领导明确表示,这笔贷款全部用于村里道路硬化,肯定不能让张龙江个人还贷,如果有钱,首先解决此事。但由于村集体经济困难,一直无力偿还这笔贷款,而每年产生的利息都由时任村支书梁某代表村集体向银行结算,直至2010年,梁某卸任后,村里再没有到银行清息,到现在已累计一万多元的利息。当年,银行给村民办理小额信用贷款证,由于张龙江个人名下有贷款未还,所以不能办理,他的其它贷款请求也被银行拒绝,而且银行多次找他催促还贷,这令他非常烦恼,家人也颇有微词,给他和家人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时任村支书:贷款全部用于修路
张龙江名下的40000元贷款因何而来,这笔钱又用到了何处,时任村支书梁某的一席话基本还原了当年的一切。他说,当年村里硬化路面,资金困难,便由镇上的人大主席担保,在村集体法人代表张龙江名下贷款40000元,由时任村领导班子共同管理使用,道路硬化结束后核账,证明这笔钱全部用于工程建设。由于村集体经济困难,无力偿还贷款,便一直挂在张龙江个人名下,2007年到2009年的银行利息都由他代表村集体清算,2010年后半年,他不再担任村支书,便将有关账目及清息的凭据转交到现任领导班子手中。至于后面的事情,他就不甚清楚了。
记者前去交川村村委会了解有关情况,但适逢现任村支书和村主任外出办事,故而未能如愿。

银行:张龙江名下确有四万贷款
随后,记者前往天水麦积农村合作银行东岔支行了解有关情况,该行李行长安排工作人员调出了张龙江40000元修路贷款的所有档案。记者看到张龙江在2007年7月11日的借款申请中写道:“东岔信用社:我名张龙江,系东岔镇交川村村民。因修路资金周转困难,需向贵社申请借款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按2008年7月份一次还清,请贵社审批为盼。这份借款申请上,交川村村民委员会公章和张龙江私人印鉴、指印,及其银行客户经理和行长的审批意见一应俱全。同时记者还看到了由时任东岔镇人大主席出具的担保书和银行办理的借款人为张龙江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一应手续俱全。
天水麦积农村合作银行东岔支行李行长告诉记者,这笔贷款的由来和用途他们都很清楚,但按照有关规定,银行只能找贷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张龙江清欠,也无法给他办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记者最后在银行出具的张龙江借款清单上看到,除40000元贷款本金外,利息已合计有12630.12元。
这笔贷款和利息如何处理,本网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