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岐黄药业杯”
首届“天水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体局、团委、妇联、关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提高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通过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少年儿童道德先进典型,让全市少年儿童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根据市委工作会议安排,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天水日报社决定开展“岐黄药业杯”首届“天水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3月至2013年6月。
二、评选机构
“天水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天水日报社共同主办,天水日报教育周刊承办,甘肃昊峰集团天水岐黄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冠名。活动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冠名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天水日报教育周刊部。
三、奖项设置
“天水美德少年”设诚实守信美德少年、乐于助人美德少年、自强自立美德少年、尊老爱亲美德少年、文体之星美德少年五个奖项,评选“十佳美德少年”10名,“美德少年”提名奖50名进行命名表彰。
四、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道德、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在引领少年儿童文明风尚中发挥较大影响。
具体标准为:
1.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承诺;言行一致,对事负责;经得起诱惑,有拾金不昧等突出事迹。
2.乐于助人——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及其他困难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排忧解难。
3.自强自立——坚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的好作风,积极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在逆境中保持乐观开朗,以积极的人生态度迎接困难和挑战;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努力向上。
4.尊老爱亲——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5.文体之星——主动参与文体活动,富有探索精神,热爱生活,追求真理,勇于创新,在各类文体活动中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学校及县区文体活动,并在其中发挥骨干作用,得到师生和公众的认可和赞誉。
五、参加范围
年龄9至17周岁(2004年6月1日前出生)的中小学生,具有以上五个方面中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的突出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优秀少年均可参加评选。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2013年3月中旬)。通过组织渠道下发活动通知,并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介绍活动意义及内容,公布评选程序和办法,营造积极参与的社会氛围。
2.基层推荐(2013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基层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社会推荐三种渠道相结合的方式。(1)组织推荐。根据评选活动要求,各中小学校组织少年儿童广泛开展践行美德标准、寻找美德少年活动,发现日常生活中的少年儿童道德典型,提出推荐人选。(2)个人自荐。认为自身符合“天水美德少年”评选标准的中小学生,可主动向所在县区文明办自荐,提供相关事迹材料。(3)网络推荐。广大市民发现身边有符合“天水美德少年”评选标准的少年儿童,可直接向天天天水网推荐,网址:www.tsrb.com.cn,县区文明办要对网络推荐的人选事迹进行核实。
3.组织审核(2013年4月中旬)。各县区相关单位对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社会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审核,通过组织评审会或其它有效方式开展遴选,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在候选人所在学校、社区及村镇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4.确定正式候选人(2013年4月下旬)。市活动组委会组织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教育专家、新闻单位代表及相关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县区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进行评审,产生60名正式候选人。
5.集中公示和网络投票评选(2013年5月上旬)。在市级媒体对60名正式候选人名单及简介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开始网络投票。
6.审批表彰(2013年5月下旬至6月)。市活动组委会审定最终人选名单,联合命名表彰,并于六一儿童节期间举行颁奖晚会。
七、推报材料
1.推荐人选登记表(贴1寸彩色正面免冠近期同底版照片);候选人事迹简介(300字以内);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事迹真实、文字简练;有关事迹证明(如证书等复印件)。登记表须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县区审核盖章。以上材料一式3份,统一用 A4纸双面打印。
2.近期彩色生活照片3张及电子版(照片背面标注所在县区、学校和姓名)。各县区文明办务必于2013年4月30日前将“天水美德少年”推荐材料、推荐人选汇总表报组委会办公室(天水日报教育周刊),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8220757 联系人:陈飞
电子信箱:tsrbchf@163.com
地址:天水日报社8楼 邮编:741000。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体局、团委、妇联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天水美德少年”的重要意义,把开展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作为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形成良好道德风尚。要本着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推荐、审核程序,推进评选工作的公开化、规范化,坚决杜绝指定地区、指定学校推荐候选人等现象。对于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
2.面向基层,广泛发动。评选表彰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学校、家庭,广泛发动广大少年儿童积极参与,并结合评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使少年儿童在参与评选的过程中切实接受教育、得到提高,展示优秀道德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把新闻宣传贯穿此次活动始终,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和校园广播站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和“天水美德少年”先进事迹的宣传,提升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1.首届“天水美德少年”推荐人选登记表
2.首届“天水美德少年”推荐人选汇总表
中共天水市委宣传部
天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天水市教育局
共青团天水市委
天水市妇联
天水市关工委
天水日报社
2013年3月21日
附件1:首届“天水美德少年”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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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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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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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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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2寸免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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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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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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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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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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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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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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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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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词(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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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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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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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推荐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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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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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组委会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附件2:首届“天水美德少年”候选人汇总表
____县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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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所在学校中队及职务 |
出生年月 |
籍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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