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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案”
来源:    编辑: 2013-09-16 09:28:05 星期一     字体设置:

一个月内发生三起涉嫌“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案”

  8月6日,张家川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信息巡查中发现一网民在“腾讯微博”发布信息,扬言要炸县政府办

公大楼。经查,发布微博者马某系张家川县闫家乡人,今年22岁,在宁夏某地打工。警方在密切关注马某网上活动的

同时立案侦查,并将其上网追逃。8月13日,当马某去西安办事时,被西安火车站铁路派出所民警抓获。8月20日,张

家川县公安局民警将其押解回张家川。经讯问,马某承认自己因对家乡不满,一时冲动发贴发泄情绪。

  8月2日,有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帖称“如果魏中不撤我炸了教育局”。警方迅速展开调查,查明发帖者系秦安县

魏店乡村民牛某。被传到公安机关后,牛某承认自己因对秦安县魏店中学搬迁之事有看法,故到“新浪微博”中发

发牢骚,绝对没有极端想法,并对自己的不当行为具结悔过。秦安县公安局遂作出罚款50元的治安处罚。

  7月30日,今年23岁的麦积区伯阳镇男子王某,在“百度天水吧”发帖,要求政府每人每户发放9000元救灾款,否

则将要去机场,并附一张炸弹图片。发贴后,警方迅速查清其上网地址显示天津电信,近期多次登录“天水贴吧”。

王某涉嫌编造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案立案后,8月12日中午,连夜从天津赶回天水的王某在其父陪同下投案自首。目前

王某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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