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王全保
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农业等部门的联动,不断完善和落实合作社的登记管理等政策。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全面落实设施农用地政策,将合作社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建立财政扶持增长机制和专项扶持基金,采取奖励扶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逐年加大对合作社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农业项目的政策扶持力度,尽可能地将农业产业化、综合开发等项目和新增补贴资金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有力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市、县区两级合作社指导部门的经费投入,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