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何永德)一年一度的春运即将来临。为提前做好全市春运各项准备工作,天水市交警支队连日来对辖区内的800多辆客车进行春检,力保辖区春运交通安全。
据了解,2014年全国春运工作将于1月16日拉开大幕。为确保辖区春运交通安全,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通知精神,天水交警支队对2014年春运机动车及驾驶人临时进行检审验工作。
城区车管所副所长周从平介绍,在检审验工作中首先要认真做好春运车辆的摸底统计工作,对辖区参加春运的车辆及驾驶人建立工作台账,对参与春运的单位、企业负责人及其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结合驾驶人及其亲属等不同受众群体利用不同素材的案例开展针对性教育,切实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并与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参加春运的驾驶人必须先参加春运交通安全教育后方可参加春运临时审验;同时严把春运机动车临时检验关。凡参加春运工作的7座(含7座)以上营运载客汽车(包括租赁客车、旅游包车)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申请参加春运的7座(含7座)以上载客汽车,一律参加春运临时检验;并严把春运驾驶人临时审验关。凡参与春运工作的驾驶人均要参加由所驾驶的春运车辆所在地交警大队组织的临时审验工作,内容包括准驾车型、2013年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等情况;严把春运“两证”发放关。严格实行“谁检审、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发放春运“两证”的单位和民警,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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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核发《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
1.机动车超过检验有效期或超过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的;
2.未参加临时检验或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的;
3.三角木、故障警示牌、安全锤、消防器材等安全防护设施不落实的,在山区营运的客运车辆没有配备防滑链的;
4.车辆达到强制报废期或延缓报废期的;
5.有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的;
6.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
7.运输企业(经营户)没有车辆定期维护记录或运输企业对车辆技术检验签署审核意见的;
8.长途客运班线及时间违反凌晨2时至5时夜间通行规定的;
9.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未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的;
10.专用校车;
11.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7座(含7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发《甘肃省客运车辆春运准驾证》:1.一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2.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3.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限的;4.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5.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6.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或注销的;7.依据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关连查询驾驶人涉毒记录的;8.车辆驾驶人仍在实习期内的;9.未按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
据悉,春运临时检审验工作于1月15日前完成,以确保2014年春运工作顺利开展。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