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四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八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14〕91号)和《甘肃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甘审改办发〔2014〕4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十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共35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2项,取消非行政许可项目8项;新增(承接)行政许可项目14项,新增(承接)部分内容的行政许可项目1项;3项非行政许可项目合并为1项;市县政府部门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9项。另外,驻市单位取消行政审批项目5项。现予以公告。
附件:1.市级政府部门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5项)
2.驻市单位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目录(5项)
2014年11月17日
附件1:市级政府部门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5项)





附件2:驻市单位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目录(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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