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的“疫苗之旅”
家长必须知道的那些事
□天水晚报记者 孙有生
4月25日是第31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如何让宝宝享受到便捷、安全的预防接种服务,再次成为市民朋友关注的焦点话题。

“孩子呱呱坠地,爸爸、妈妈们欢喜雀跃,这时候护士会告诉你‘宝宝需要接种疫苗了’。这就意味着小宝贝的‘疫苗之旅’正式开启了。”4月15日,接受记者采访的天水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的刘芳胜科长说。现实生活中,许多家长对孩子接种疫苗都存有许多疑问,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他们答疑解惑。
■记者:儿童需要接种哪些疫苗?
■刘科长:自出生之日起到6周岁,政府免费为每个儿童接种常规免疫规划疫苗,共11种22剂次。这些免费疫苗包括:重组乙型肝炎疫苗、皮内注射用卡介苗、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三联减毒活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另外还有3种应急接种用疫苗,即甲型肝炎灭活疫苗(儿童剂型)、麻疹减毒活疫苗、皮上划痕人用炭疽活疫苗,与前面所说的11种常规免疫规划疫苗统称为一类疫苗,是由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的。此外,家长还可根据情况为儿童选择一些一类疫苗以外的且需要自己付费的疫苗,称为二类疫苗。常见的有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水痘减毒活疫苗、7价肺炎链球菌结合疫苗等。
■记者:儿童预防接种证如何办理?
■刘科长: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家长可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预防接种单位为孩子办理预防接种证。需要携带的材料有:新生儿出生证明、户口本、医院出具的卡介苗和乙肝疫苗接种记录单。
■记者:儿童预防接种证有哪些作用?
■刘科长::儿童预防接种证(以下简称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的记录凭证。每次儿童接种疫苗时家长都应携带,以便接种医生及时将孩子的接种信息填入接种证中(包括疫苗名称、接种日期、疫苗批号、生产企业、接种单位等)。需要提醒的是,家长应妥善保管好孩子的接种证,以备孩子入托、入学、入伍或今后出境时相关部门对接种证进行查验。当接种证丢失时,家长可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前往孩子接种疫苗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补办。
■记者:该去哪里接种疫苗呢?
■刘科长:1、常住儿童:为方便孩子接种疫苗,家长可选择离您家最近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2、异地居住儿童:当孩子居住地发生变化,也可凭接种证在新居或寄居所在地的预防接种门诊继续接种疫苗。正规的预防接种门诊均具备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颁发的《甘肃省预防接种门诊(点)资格证书》,家长可在接种现场查看或要求接种人员出示。
■记者:接种疫苗需要注意什么?
■刘科长:1、接种疫苗前的注意事项:应给孩子换上宽松舒适、易于暴露接种部位的衣服;带好儿童预防接种证;如实向接种医生反映孩子近期的健康状况、患病史、接种史、反应史、过敏史等;接种医生会详细为您讲解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的一些不良反应;您有权利要求接种医生向您出示将要接种的疫苗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及相关信息。2、接种疫苗后的注意事项:接种后应该留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以便出现过敏性休克时能及时救治;接种疫苗的当天不要给孩子洗澡,要保证接种部位的清洁和干燥,防止局部感染;家长应留心观察孩子有没有发热、出疹、接种部位的红肿、硬结及其他不适症状,及时向接种医生反映并及时就诊。
■记者:为什么要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
■刘科长:由于托幼机构、学校内人口密度大,儿童之间的接触密切,容易引起一些传染病在校园内的暴发。因此我国在1991年就规定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学入园手续时,应当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
查验接种证流程:家长在孩子入托、入学前应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前往辖区预防接种单位进行儿童预防接种证审核,审核后由接种单位出具“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如您的孩子已完成全程免疫或您的孩子有接种禁忌无法完成全程免疫,请保管好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待入学时交由学校查验。如您的孩子未完成全程免疫,请携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在接种门诊进行漏种疫苗的补种,补种完成后交由学校再次查验。儿童在入托、入学报名时家长应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及“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交由学校查验。

接种疫苗安全吗?
近来一些对“疫苗事件”的报道,使市民很担心疫苗的安全性。为此,4月20日,记者采访了天水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副科长张斌,他就市民关心的话题,预防接种方面的知识给予释疑。
张科长表示,免疫规划的对象是健康人群,其安全性历来受到各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的重视。疫苗在研究、使用、接种时都有完整的、科学的、规范的要求,保证预防接种的安全性。预防接种主要是对易感者进行预防接种,其实在提高个体免疫水平的同时,必然会提高整个人群的免疫水平,有助于群体免疫屏障的形成。当疫苗接种率达到一定水平时,即使有传染源侵入,由于大部分易感者接种了疫苗,得到了免疫保护,人与人之间辗转传播的机会大大减少,传染病的传播链已被人为阻断,传播的范围收到限制,减少了传染病扩散和蔓延的可能性。
异常反应发生率极低
疫苗对于人体毕竟是异物,在诱导人体免疫系统产生对特定疾病的保护力的同时,由于疫苗的生物学特性和人体的个体差异(健康状况、过敏性体质、免疫功能不全、精神因素等),有少数接种者会发生不良反应,,但发生率极低。而且绝大多数可自愈或仅需一般处理,如局部红肿、疼痛、硬结等局部症状,或有发热、乏力等症状。不会引起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另外一种情况为偶合发病,如果接种疫苗时受种者恰好已处在该疫苗所针对疾病的潜伏期,接种后疫苗还未产生保护作用仍会发病。
降低传染病传播
接种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的风险远远小于不开展预防接种而造成的传染病传播的风险。实施免疫前,我国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非常高。自实施免疫规划以来,通过接种疫苗,减少大量儿童因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质炎、结核、破伤风等疾病发病,避免成千上万名儿童的死亡。
用脊灰来说明这一情况:20世纪60年代初期,全国每年约报告20000-43000例脊髓灰质炎病例,实施计划免疫后,发病率逐年下降,自1994年10月以来未发现本土脊灰野病毒病例。
不适宜接种疫苗的儿童在采访中,张斌说,有个别儿童有过敏体质,容易被家长忽视。孩子接种疫苗后偶可引起过敏反应,如果发现过去接种某种疫苗曾发生过敏反应,则应停止接种。
同时,如果儿童处于某种急性疾病的发病期或恢复期,或处于某种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均应推迟疫苗的接种。特别是,孩子正在发烧,发热在37.6℃以上,或同时伴有其它明显症状的儿童,应暂缓接种疫苗。此外,如果儿童容易反复发生细菌或病毒感染,感染后常常伴有发热、皮疹及淋巴结肿大等症状,应怀疑存在免疫功能不全的可能性,接种疫苗时需特别小心。比较严重的免疫功能不全包括免疫缺陷(例如无/低丙种球蛋白血症)、白血病、淋巴瘤、恶性肿瘤等等。
有神经系统疾患的人接种某些疫苗具有一定危险性,因此已明确患有神经系统疾患的儿童,例如患有癫痫、脑病、癔症、脑炎后遗症、抽搐或惊厥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谨慎接种疫苗。(张玉平)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