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人,这些陋习你有吗?”系列报道之二
拴狗绳子拎在手 任由猛犬尽情走

▲资料图来自网络
◆天水日报记者 陈少娟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宠物走进人们的家庭,种类也越来越繁多,其定义也从以豢养的动物变为豢养的动植物。记者走访天水市一些小区发现,一些人饲养宠物怡了自己的情、消除了自己的孤寂,享受宠物带来快乐的同时,却因一些不妥当的做法妨碍了别人的正常生活。
5月20日,家住秦州区东团庄的颜女士下班和孩子一起回家,一走到楼道口,就碰到了四楼的邻居,抱着两只泰小熊走出来,两只狗一边挣扎一边乱叫,吓得颜女士的孩子连忙躲在了她的身后。
“当时,邻居解释说‘不怕不怕,它们不会咬人的。’但狗狗突然出现,又是那么近的距离,心里还是有点发怵。”颜女士说,其实,小体形的宠物狗并不太可怕,主要是影响卫生。你看,小区院子里到处是狗粪,每天出进都要小心翼翼,就怕踩一脚,还要经常叮嘱孩子也要小心。
住户周新强说,小区里有很多养狗的住户,经常到院子里遛狗。一些养大型犬的人为了让狗狗尽情撒欢儿,索性解开拴狗绳子任由爱犬自由奔跑,弄得小区里到处都成了狗“方便”的地方,院子里也到处都是狗狗的粪便,走路时不小心就会踩一脚。而最主要的还是那些没绳子控制的大型犬,跑谁跟前都害怕,万一被咬上一口咋办?
“不光是在小区院子,走到马路上也随处可见狗粪。”居民万大妈接着说,每天出去遛弯,河堤上、人行道上到处都有狗粪。
其实,影响大家卫生的不仅只有宠物狗,还有养鸟、养花的。
“我家住底楼,2楼养了一阳台的花,他们家一给花浇水,水就顺着阳台流下来,滴在我家阳台上不说,墙上全是泥水印,都说了几次了,完全不起作用。”魏晓亮皱着眉说,总不能为了这去吵吧。
现在上班一族在单位办公室养花养草也成为一种时尚,除了美化办公室环境外还可以防辐射,但是,有些人浇花却有些"大意",浇得太多直接从花盆底流出来顺着墙就流了下来。"你看,这些泥印子都是从四楼阳台上流下来的。"民主路一单位职员指着玻璃上的污点说,隔几天楼上就浇花,这里就新增加些泥印子。
记者采访发现,除了养狗外,鸽子、画眉等禽类也很受宠,主人对它们呵护有加,但却做不到文明饲养,宠物叫声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却不闻不问,致使邻居意见很大。
“我家隔壁养很多鸟和鸽子,白天一大早就开始叫,虽然没有达到很大的分贝,可是持续的叽叽喳喳声确实让人很烦躁。”家住北园子一小区的陈奶奶说,孙子偶尔回来写作业就静不下心来。“我去找他,让他别养了或是换个地方,他根本不听,这事到底该谁管呢?”陈奶奶说,不管楼房能不能养鸟,也不能由此产生噪音影响邻居的生活。
家住莲亭路的魏女士说,邻居家养了条狗,晚上隔三差五会叫,而且一叫就是两三个小时,声音一阵一阵的,忽高忽低。“有时候刚睡着就被惊醒了,我就起床把所有的窗户关严实,用被子蒙住头,仍不管用。”她有些担心地说,长期下去,影响白天的工作不说,身体也受不住。
对于小区里随处可见的粪便,东团庄小区物业一工作人员说,小区会贴一些通告或直接告知主人,但效果都不明显,只能让清扫人员来清理,根本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来彻底解决。
“养狗是自己的事,要养就要花心思管好,希望不要影响其他住户的生活。”周先生希望住户能够文明养狗。
市民潘志崎说:“宠物还是养在家里好,最好不要经常带出来影响别人,即使带出来主人要采取一些办法,带上手纸啊、塑料袋什么的,清理掉粪便。养大型犬的带狗出门遛时要拴上绳子,不要给他人带来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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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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