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部队挥师大西北,承担修建南疆铁路吐鲁番至库尔勒段的建设任务。在这条用鲜血和生命铺就的钢铁运输线上,200余名军人将他们宝贵的生命永远留在了边疆,其中有5名天水烈士。7月24日,《兰州晚报》记者致电记者,希望通过两家媒体的力量,一起来帮助这5位烈士找到他们的亲人。
7月26日,本网刊发《烈士忠骨埋他乡,天水亲人你在哪?》一文后立即引起关注。截至8月3日,王应科、王迎太、赵付怀、高朴锁、陈成成五位烈士的亲人已全部找到。
□记者 余碧波
采访中,记者得知,有的烈士的亲人计划前往新疆和静县烈士陵园祭拜亲人,有的想把烈士的遗骨迁回老家。为此,本报记者和《兰州晚报》记者联系了省民政厅及新疆和静县民政局。
烈士墓不可以随便迁移
针对家属们普遍关注的能否将亲人的烈士坟迁回来,8月1日,记者电话联系到新疆和静县民政局双拥办工作人员陈锦华。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烈士墓一般是不能迁移的;病故的军人可以申请迁移,先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取证明,说明原因,并在证明上注明来人身份......总之,需要经过相当复杂的审批手续,所以一般来说,不建议家属迁坟”。陈锦华说。
可报销烈属的差旅费
陈锦华说,根据国家民政部2010年3月颁发的《民政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祭扫接待工作的通知》,和静县民政局会按规定承担烈属们在新疆的住宿及出行费用。
“目前,我们可以接待政策规定的三个以内的烈士直系亲属祭扫,只要烈属持烈属证和当地民政部门的介绍信,我们将热情欢迎和接待烈属祭扫,请你把我们办公室的电话和我的手机号码告诉烈属,请他们和我联系。”得知近期有甘肃籍烈士家属准备前往和静扫墓,陈锦华说。
8月2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省民政厅优抚处。
该处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祭扫接待工作的通知》民电〔2010〕30号规定,可报销烈属的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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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祭扫接待工作的通知》民电〔2010〕30号规定,组织祭扫接待烈属范围为:我国境内有确切安葬地的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通行人数限3人以内。烈士亲属祭扫烈士墓,分有组织祭扫和自行前往祭扫两种形式。组织祭扫的,由烈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负责,原则上每三年一次,每位烈士前往祭扫的亲属及陪护人员限三人以内。烈士亲属因故不能参加有组织前往的或当地民政部门因工作因素不能组织的,经烈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介绍信,也可以自行前往祭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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