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发展建诤言 情系民生献良策
——天水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委员发言
【丁旺喜委员】
培育经营主体 助推“三变”改革
丁旺喜 市政协委员、清水县政协主席
全市农村“三变”改革启动以来,全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突出改革重点,把牢改革方向,精心组织实施确权、产业、主体、入股、融资五大关键环节,统筹推进改革措施落实落细,有力地推动了农村“三变”顺利进行。但在具体落实改革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培训力度不够。个别县区对“三变”改革的政策宣传和培训重视不够,导致部分群众存在思想顾虑,担心自营的林果资源、土地资源等入股得不到分红,对入股经营、代耕代种、联耕联种、托管经营等模式还不能完全接受,群众主动参与的面较低、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还存在等待观望现象。
二是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农业服务体系不健全,群众管理技术跟不上,市场化运作能力差,还没有真正形成“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带动农户增收的利益链条短。
三是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弱。全市现有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经营规模较小,辐射带动能力有限,融资能力不足,缺乏强有力的经营主体承接带动的问题。部分新成立的“党社联建”合作社缺乏与市场对接的经验,发展思路不清晰,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不足。
四是清产核资进展滞后。清产核资是“三变”改革的前置程序和贫困群众、村集体拿什么入股的关键和基础,目前只完成清理登记、核实、公示工作,进入县级审核、汇总阶段,尚未验收评估。
五是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在村集体资产管理、壮大村集体经济、鼓励经营主体发展、激励农民创业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不完善,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政策还不匹配,农村产权评估、担保、交易平台还没有建立,制约了农村“三变”改革工作的全面推进。
二、对策建议
1. 强化宣传引导,注重示范引领。结合党员“冬训”、“主题党日”和“扶贫日”等活动,组织镇村干部和帮扶干部在进村入户宣讲政策的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台、多媒体等宣传平台,发放宣传资料、读本和组织开展培训会、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教育群众转变观念,不断提高对“三变”改革的认识。切实抓好干部培训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分批次开展镇村干部和合作社负责人轮流培训和学习考察,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开阔视野,确保镇村干部真正成为引领群众开展“三变”改革的行家里手。及时发现总结“三变”改革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典型、示范带动。
2. 加快产业发展,促进产业扶贫。紧盯牛、羊、菜、果、薯、药6大产业,抓好产业扶贫与“三变”改革深度融合。围绕县域经济发展,突出特色优势,精准运用“一户一策”对接成果,指导帮助贫困村选准主导产业,统筹良种、基地、合作社、龙头企业、冷链物流体系、技术指导、品牌打造、风险防控等关键要素,推进全产业链发展。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与贫困户结成更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让农民群众分享更大红利。
3. 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持续开展财政资金股权化。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及用途的前提下,将各级财政投入到农村的发展类、扶持类资金,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股金,采取集中投入、产业带动、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方式,集中投入到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形成股权,按股份比例分享收益。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门支持农村“三变”改革的信贷产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推广林权、设施温棚、大型农机具、知识产权、动产、股权等抵(质)押贷款,加大对“三变”改革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
4. 壮大龙头企业,培育特色品牌。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制定出台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从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订单农业、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对接、产学研合作、人才引进、市场营销等方面给予支持。制定农产品品牌培育计划,加大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及农产品“三品一标”品牌认证力度,全力打造麦积花牛苹果、清水核桃、秦州大樱桃、秦安蜜桃、甘谷辣椒、武山蔬菜、张家川清真食品等一县一品区域公共品牌,加快注册特色优势产业商标,着力提升品牌效应和农产品附加值,带动群众脱贫致富。
5. 建立完善机制,为改革保驾护航。建立规范股份合作机制,积极动员群众充分参与农村“三变”改革,做到股权证、合同书、分红单落实到户,切实保障农民股东权益,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引导经营主体规范股份合作制,让农民全程参与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探索股份合作多种形式,保障经营主体获得更多效益,实现企业和农户双赢,提高合作社抵御自然风险、生产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的能力。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新型经营主体信用评级与授信,防范道德风险。建立融资担保机制,以政府出资为主,组建涉农投融资平台、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建设基础设施,布局产业业态,牵引培育市场主体,将农村资源和社会资本紧密链接起来。建立法律顾问机制,帮助村集体、经营主体和农民规范完善法律手续,提供法律援助,防范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