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发展建诤言 情系民生献良策
——天水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委员发言
【陈金辉委员】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缓解民营企业困境

陈金辉 市政协常委,甘肃银行天水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天水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济社会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但是,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中小微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等,依然是天水经济发展面临的重点任务和亟需破解的突出难题。我们应坚持“农村突出‘稳’,城市重在‘生’,文旅塑造‘根’”的战略思维,充分发挥金融引导和支撑作用,推动这三个方面实现大突破、大发展。
一、存在问题
(一)乡村经济发展乏力。近年来,金融业竭尽全力助推天水市脱贫攻坚“一号”工程和乡村振兴的战略实施,大力发展特色富民多元产业,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但是,由于一些内外部因素导致金融支农的效果并不明显。一是部分农户和贫困户对金融支农、金融扶贫的认识不高,把贷款等同于政府救济,缺乏主观能动性,无从实现“造血”功能。二是农村基层金融支农缺乏统一的规划,乡村振兴和扶贫攻坚主力军金融机构主要为地方性商业银行,其他银行作用发挥有限,农村居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农民信贷需求满足度等远远低于市区。三是“三农”业务相对于城市业务收益低、风险大的特征还未完全改变,农业龙头企业、农户和低收入群体普遍存在抗风险能力和偿贷能力弱,乡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不足问题仍然突出,强化金融的引导和支持仍然迫切。
(二)民营经济发展受限。目前,天水市现有小微企业10万余户,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小微民营企业经营状况总体良好,但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内外形势多变的环境下,部分民营企业出现了经营不善、融资困难的问题。一是小微民营企业规模较小,自身经营能力较弱,缺乏核心竞争力,加之企业主信用观念相对薄弱,财务制度不健全,导致整体融资能力较弱。二是各金融机构为防风险对小微民营企业准入门槛较高,担保条件要求较严,进入门槛的小微民营企业也往往因达不到担保条件而难以获得融资,融资渠道较窄。三是因小微民营企业的信用评级较低,各金融机构对小微民营企业的贷款利率会相应上浮,加上登记费、评估费、公证费、担保费等,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成本较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进一步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显得十分迫切。
(三)文旅产业发展缓慢。一是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产业整体呈现出“轻、薄、短、小、弱”等特征,且文旅企业多数是押品少、发展前景不明确的中小文化企业,因此排斥在银行信贷服务之外。二是文旅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的标准极为苛刻,直接融资的路径严重受到限制。三是文化旅游产业的投资回报率高度依赖于市场的认可程度,因其投入成本高、风险大、回报周期长等特征,文旅产业投资的风险控制体系还没有形成,使得一些金融机构不愿意提供信贷支持,如何创新金融方式,服务于文化旅游首位产业做大做强依然是我们面临的难题。
二、意见建议
(一)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乡村振兴注入活水。一是强化诚信教育,构建诚信社会。全面加强信用教育,弘扬信用文化,提升信用道德,使“诚实守信”根植于社会公众心中,为发展普惠金融奠定坚实的信用保障基础。定期调查摸底居民金融素养情况,编制印发金融知识普及教材,并将金融知识纳入教育体系,创造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生态环境。各级政府应积极贯彻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纲要(2014—2020)》,组建专业团队,联合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工商管理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合力推动“三农”征信数据库建设,为金融支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坚持综合施策,建立普惠金融体系。促进大型银行与中小银行协作金融支农,形成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金融合力。探索发展新型金融组织,支持发展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推动建立农民专业合作资金互助机构或资金互助合作社,使之成为普惠金融的有效补充。各金融机构研究成立天水乡村信贷服务团队,挑选不同条线业务骨干,采取分域包片的方式深入乡镇、村村,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强农村金融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强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渠道创新和模式创新,研发低门槛、低成本、适合农村发展的金融产品,满足农业企业和农村居民的金融需求。三是做好风险抵补分担,建立担保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联合担保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市县各级担保公司的担保职能,形成稳定的担保基金和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探索形成“政府+银行+保险”小额信贷风险共担模式,即保险公司承担部分贷款风险,政府专项资金给予一定风险补偿、保费补贴、利息补贴,促进“三农”融资业务发展。继续做好存量贷款风险化解,推动政府监管部门与银行组建银行债权人委员会,共同应对农业企业经营、农户生产生活困境的局面,妥善处理好农信社精准扶贫专项存量贷款的风险化解和转贷工作。
(二)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纾解民营企业困境。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建议政府及金融机构积极引导小微企业提高自身信用水平,为小微企业提供财务、税务、人力和法律等配套服务。引导小微企业聚焦主业,加快转型升级,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政府有关小微企业的融资优惠政策优先支持信用状况好的市场主体,确保政策真正惠及小微企业。同时,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严厉打击金融欺诈、恶意逃废债、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将社会资金引导到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上来。二是加强金融科技服务手段,拓宽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建议各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周期特点、资金需求的分析测算,综合运用年审制贷款、循环贷款、分期偿还本金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续贷支持力度。发挥保险增信分担风险的功能,探索“政府+银行+保险”小额信贷风险共担模式,构建合理的风险共担与利益分配机制,优化小微企业银保合作业务流程,改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抵押贷款,订单农业与供应链融资、涉农直补资金担保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等成本低、可复制和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三是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降低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建议各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地方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适当放宽对小微民营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下调小微民营企业贷款利率区间,降低企业财务费用。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减少小微企业融资附加费用,减免小微企业融资相关的担保(反担保)费、评估费、公证费等附加手续费,探索以政府采购、财政补贴等补偿方式,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附加费用支出。
(三)创新金融方式手段,助力文旅产业转型升级。一是促进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加强对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产业集群的整合,打造覆盖文化产品从生产、服务到终端消费的完整文化产业链条。以链条中的核心企业、优势企业和特色企业为重点扶持对象,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和流程优化,为其提供全方位和高质量的综合金融服务,促进企业经营能力和业绩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建立健全间接金融资扶持机制。在完善直接融资市场的同时,应建立健全间接市场融资扶持机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文化旅游企业,创新开发和完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融资租赁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等新型信贷产品,不断破解文化旅游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探索建立适合天水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多种贷款模式,尝试将其他行业成熟的贷款模式向文化旅游产业移植,对处于上下游的细分行业上下游的企业,可以尝试以联保联贷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三是健全金融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配套政策。着眼未来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系统梳理在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面方面的相关的金融服务政策,积极通过政府设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投资基金,以财政注资引导,鼓励各种类型的资本压法参与运营,促进银、政、企的有效对接。四是建立科学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业务考评体系。各金融机构在确定内部评级要素的基础上,联合商业银行、中介机构等部门共同建立融资价值评估服务,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文化旅游企业提供担保,各机构应完善授信模式,加强和改进对文化旅游产业的金融服务。采用“联保互报、风险共担”的方式,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的相关中小企业选择共同贷款,解决担保男的问题,鼓励中小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联保、互保等的方式提供联保贷款,提高金融服务的有效性。
图/周文涛 文字整理/刘晓亚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