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 “谢谢何法官,为了我的事,让你们也没过好年。”2月19日,在麦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人刘某接过执行款后,紧紧地握住执行法官何建军的手,激动不已。
2013年8月5日,刘某在为他人帮工时,不慎从高脚架坠落,致左小腿骨折。后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刘某于2013年11月21日将雇主张某诉至法院。同年12月23日,麦积区法院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刘某11856元。但判决生效后,张某却置之不理。
2014年1月25日,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承办此案的法官何建军多次依法传讯被执行人张某,但张某却避而不见。办案法官迅速对张某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在查到张某有一辆三轮农用车后,立即对此车进行了查封。利用被执行人春节期间与家人团聚的时机,法官放弃假期,于正月初五至初七多次上门找张某做工作,最终,张某答应凑齐款项后于2月19日向刘某付款。2月19日上午,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如约来到法院,在何建军向张某释明了法律规定后,张某向刘某支付了赔偿款。
董毅 天天天水网记者 景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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