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递>>
杨维俊赴民航西北局衔接机场运营发展事宜    天水:奏响扶贫攻坚“进行曲”    宋尚有主持召开全市涉农工作联席会议    天水1团队3个人获“陇原青年创新人才扶持计划”资助    1月21日,中共天水市委在秦安县召开座谈会,号召全市党员干部向获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等功的秦安县副检察长刘俊杰同志学习。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天水新闻>>民生民声
劳动维权切记要“趁热打铁”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姚宇 2016-04-19 09:10:44 星期二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麦积讯【记者余碧波 通讯员刘军辉】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在一定时间内维权,否则将会“超期”。

    2013年2月,李某入职于麦积区某快餐店从事收银工作。该店每月都能按时向李某支付月工资1000元钱。从当年11月起,该快餐店因为经营不善,开始出现拖欠员工工资的现象。李某见此情况便于2014年1月提出辞职。对于拖欠的2013年11月份、12月份的工资合计2000元钱,该快餐店负责人承诺一个月内保证打到李某的银行卡上。

    随后,李某随朋友南下广州打工,一个月后她发现快餐店老板并未履行承诺,虽然她多次通过电话向老板催要其工资,但总被老板以种种理由进行搪塞。李某虽然心里着急也很无奈,只好等着回天水时当面向老板讨要工资。期间虽回过几趟家,但因种种原因,来去匆匆,也未顾得上讨要自己的工资。直到今年4月份,李某在当面向老板讨要工资无果的情况下,便向麦积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但由于李某没有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2年之内投诉,已超过法律所规定的期限,故麦积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李某的投诉未予受理。

    麦积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上述规定的2年期限,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发现劳动权益受到损害时,应该及时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上一篇秦州城里最后的“板车老炮儿”

我也来说两句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相关新闻
©Copyright 2015 天天天水网www.tsrb.com.cn版权所有,未经《天水日报》社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新闻热线:0938-8390229 技术故障:0938-8217313 谣言举报:0938-8390229 地址:天水市民主东路86号 邮箱:huaxunzaixian@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甘新办 6201015 备案许可证编号:陇ICP备09002627号
技术维护与支持:天天天水网信息部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