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麦积讯【记者孙有生 通讯员柏肖华】婚后妻子外出打工,一年多后丈夫委托朋友给妻子捎去一份离婚协议书,此后便“消失”了。无奈之下妻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4月27日,记者了解到,麦积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妻子要求与丈夫离婚的诉讼请求。
何女士与张先生于2011年7月通过朋友介绍认识,2012年6月建立恋爱关系,2014年4月双方结婚。婚后,何女士回四川成都工作、居住,与张先生没有在一起生活。2015年8月底,张先生委托自己的一位朋友给何女士捎去了一份离婚协议书,表示自己愿意和何女士离婚,此后便下落不明,再未与何女士及自己的家人联系。今年3月,何女士诉至麦积区人民法院,要求和张先生解除婚姻关系。
因张先生下落不明,麦积区人民法院依法向张先生送达了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开庭时张先生没有到庭参加诉讼,也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答辩意见,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何女士、张先生系自由恋爱,且在相恋多年后自愿领证结婚,婚后感情基础较好。虽婚后双方两地分居生活,但主要是因为工作原因,并非夫妻感情不和导致。现在张先生虽下落不明,但下落不明未满两年,且张先生下落不明的原因也不清楚。
据此,何女士请求与张先生离婚不符合法定的准予离婚的条件,为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判决驳回何女士要求与张先生离婚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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