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骑摩托撞人逃逸
伤者获赔10万元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 孙有生 通讯员 柏肖华】一男子无证驾驶摩托车撞人逃逸,交警部门介入后,撞人者向伤者给了5000元就再也不理了。伤者诉至法院后,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判决肇事方赔偿10万余元。
2015年8月14日20时许,麦积区的李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羲皇大道自东向西行至马跑泉镇潘集寨路段时,将站在该路北侧的张某撞倒致伤,李某却驾车逃逸。9月,麦积区交警大队认定李某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张某不承担责任。交警还查明,李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未取得驾驶资格,该车未投保险。
事故发生后,张某被送到市二院住院治疗17天。2015年12月,甘肃天弘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某右股骨颈骨折致右下肢丧失功能,评定为九级伤残。事后,李某只支付了5000元就再未管过,无奈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索赔。
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日前作出判决,由李某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0.6万元。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