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赡养 老人去维权
法院:四子女每人每月给付200元
天天天水网麦积讯【记者王琳 通讯员姚丹丹】一位年过古稀体弱多病的老人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无奈之下,将四个子女告上法院,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家住麦积区的张老汉育有三男一女四个子女,老伴去世后他一直与子女共同生活。2005年,张老汉与长子发生争吵后独自生活并靠打临工挣钱。两年前,张老汉干活时不慎受伤,三个儿子均不愿接他回自己家,后来,女儿将其接到自己家中居住,半年后,长孙将其接到长子家中暂住。
眼看无人愿意尽赡养义务,张老汉只能诉诸麦积区人民法院,要求几个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用。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张老汉的年龄已超过60岁,依法属于老年人,其享有由子女赡养的权利。四名被告作为原告的子女,现均已成年,均有赡养能力,应当对原告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