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法院执结两起物权纠纷案

▲图为执行现场
◆天水日报记者 景春燕
武山县法院日前采取果断措施,连续执结了两起物权纠纷案,并依法对暴力抗拒执行、妨害公务的两名被执行人处以司法拘留和罚款,严厉打击了暴力抗拒执行行为。
李甲、李乙是一对亲兄弟,同住武山县洛门镇某村,且为邻居,兄弟俩因对宅院界限各执一词而对簿公堂。经武山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李甲在自己家出路的右侧修建了一段砖墙,是双方宅院的界限,该墙为李甲所有。后李甲想拆除该墙,但被告李乙却不同意。因李甲为该砖墙的所有人,有处置该砖墙的相关权利,被告李乙阻止的行为是对原告权利的侵害,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乙不得阻止原告李甲的拆除砖墙行为。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数次不厌其烦地向李乙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然而李乙始终对抗并拒绝配合执行,使得该案久拖未结。5月17日上午,武山法院的15名执行干警赶到了被执行人李乙家中,再次对其进行谈话劝诫,督促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然而李乙及其妻子马某依旧置法律于不顾,在执行开始后,对执行干警进行辱骂,并拿出家中铁锹、砍刀、木棍抗拒执行,将执行干警的手指弄伤。随后,李乙及其妻子马某被干警控制后带离现场,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此案执结完毕后,当天,武山法院的执行人员又赶到另一起物权纠纷案现场:武山县洛门镇塔麻村,对王某甲申请执行王某乙拆除位于王某甲林地上的门房一间,墙若干段,大门一个进行了强制拆除。该案历经两级法院多次审判,并向省高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在现场,执行人员通过耐心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顺利执结了该起案件。
目前,经武山县法院合议庭合议,对暴力抗拒执行,妨害公务的李乙及其妻子马某各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各处罚款3000元与2000元。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