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防盗门送错货 工商督促,商家退款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韩铁英】麦积区一市民订购了一款品牌防盗门,没想到商家竟送来了其他牌子的门,这令市民感到不满。经工商部门协调,日前,商家退了款。
7月30日,家住麦积区分路口的李先生在一家防盗门销售处订购了一款品牌防盗门,交了1000元定金。8月2日,防盗门送到了李先生家中,他拆开包装后惊讶地发现,经销商送来的防盗门是其他品牌,与自己订购的品牌不符。
李先生向经销商追问,经销商才道出实情,原来,订购的那款防盗门没货了。李先生要求商家退还预交的1000元定金,但商家以门已送到家中为由不予退还。无奈,李先生向12315投诉,请求工商部门解决问题。
麦积工商分局桥南工商所派执法人员联系了李先生,并前往防盗门经销店调查,经查实,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向经销商宣讲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商家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向李先生表示歉意。因防盗门在运输过程中产生费用,李先生理解并同意扣除运费100元。最后,商家退还李先生900元,李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