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树好典型 建设好队伍
市检察院多举措促队伍建设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景春燕】近年来,天水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培养、树立、学习和宣传身边先进典型的人和事,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先后培育和树立了以“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刘俊杰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这些先进典型影响和带动了全市检察干警,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很大提升。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该院党组提出了树立“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把标尺、一张对外宣传名片”的理念,要求各县区检察院每年选树一批先进典型进行培养,把抓典型与开展表彰奖励挂钩,并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并构筑典型培育、选树的制度体系,营造了先进典型脱颖而出并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近三年,天水市检察机关选树市级以上各类先进70余人次,其中两级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39名,占55.7%,一般干警31名,占44.3%;体现时代特点的先进模范5名,业务骨干、能手、标兵28名;先进集体16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3个、市级10个。其中,从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做起,逐渐成长为秦安县院副检察长、天水市院副处级检察员的刘俊杰,获得了“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甘肃省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连续两年被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2014年1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通过培育先进典型,弘扬责任担当精神,激发了全体检察干警的工作动力和敬业精神,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很大提升,形成了重事业、比成绩,重付出、讲奉献的工作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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