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早退连受罚
天水晚报协调化解矛盾
“我每天晚上加班,月工资只有1300元,却被连着罚款3次,有点接受不了。”8月2日,秦州区的环卫工人成先生来电,讲述自己的闹心事。
记者采访时,成先生说,他是秦安县叶堡乡的村民,来秦州区干环卫工作已经六七年了,目前租住在东方红新村,与上学的孙子在一起生活。“以前在岷玉路当环卫工时,都是两个人一组,可以换班吃饭。现在我一个人在罗玉小区23路车站对面的顺天小区搞卫生,没人换班。因此,早上不到7点我就去小区搞卫生,下午也是提前去上班。我认为提前搞完卫生、清理完垃圾就可以提前回家做饭,反正这里的卫生迟早得我一个人搞。”成先生说,环卫所有规定,每天早上8:30上班,12点下班,下午14:30上班,18:00下班。而他要给孙子做饭,7月份就因上午早走一小时或者迟上班一小时,被分管该片区的工作人员先后罚了3次款。他想不通:自己每天晚上一次不空地加班下来,一个月才能领到1300元的最高工资,每月仅房租、电费就开支400多元,这样被罚款3次,让他心里难以承受。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东关环卫所负责成先生片区卫生工作的小蒲,她解释说,成先生隔三差五提前离岗,不仅小区住户有意见,他们平时查岗或遇到上面检查时人就不在场,卫生不好,给单位脸上抹黑。而该所对环卫工不定时检查,随时保持电话联系,要求工作时间必须在路上,这是规定。本来按编制裁员时要裁掉成先生,鉴于他的生活情况不好较特殊,所里还在照顾他、留下了他。
见成先生思想上有疙瘩,小蒲很快赶到成先生工作的现场,对他讲解环卫制度并做思想工作,成先生也意识到了自己早退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经记者协调,小蒲说,可以对成先生7月30日处罚的20元予以免除,补发在8月份工资中。
对于调解结果,成先生表示认可,他对本报的积极督促表示感谢。(天水晚报记者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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