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文明城市良好形象,改善羲皇大道交通秩序,天水公安交警部门决定从即日起,对羲皇大道两侧非机动车道内乱停乱放机动车辆进行集中整治: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放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停车的(违法代码:1344),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公安交警可以指出其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石勇)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