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麦积讯【记者于剑倚】买来1个多小时的电视机竟出现黑屏且屏幕上有一道裂痕,顾客周先生要求商家更换,却遭拒绝。经工商人员调解,问题才得到解决。
10月9日16时许,家住麦积区桥南的周先生在陇昌路华宇家电商行看中了一台液晶电视机,售价7800元。商场工作人员给周先生将电视机调试合适后,因他自己有私家车,周先生便让工作人员将电视机装箱并抬到自己的车上,随后运回了家。当周先生在家安装调试电视机时,忽然液晶屏闪了一道光便没了动静,他发现液晶屏上有一道裂痕,急忙打电话给商家要求更换新机,但商家却以屏幕是消费者自己在运输途中损坏为由予以拒绝,只同意对电视机屏幕进行收费维修。
周先生咨询售后人员后得知,该液晶屏的换屏维修价格为4500元,他认为这样换屏下来自己有些得不偿失,便拒绝换屏,要求商家更换新机或者全额退还费用。可直到10月14日,他一直未得到商家答复,周先生便来到道南工商所投诉。
了解情况后,工商人员叫来商家对双方进行了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消费者周先生给商家支付500元的损耗费用,商家给周先生更换一台同型号的液晶电视机。至此,事情得以解决。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