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两年后要让再交两万元
购房户不满,工商调解退款
天天天水网武山讯【记者王莹 通讯员罗马俊】签好合同交钱买房已经两年了,没想到交房时开发商还要让再交2万多元,这让购房户不满。日前,武山县工商部门介入调解,开发商同意向购房户退回房款。
2014年6月,武山县的张女士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合同,购房面积127平方米,总房款54万元。张女士当时预交了30%的房款16.2万元。今年6月,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告知张女士,房子的实际建筑面积为133平方米,比合同签订的面积多出6平方米,张女士需再补交6平方米的房款2.5万多元。张女士拿着合同与开发商理论并提出退房要求,开发商以种种理由拒绝退房。
张女士十分不满,向武山县工商局进行投诉,该局城关分局执法人员经过详细调查,认定购房户投诉的情况属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经工商人员多次调解,最后开发商同意退房,并承诺在半月内向张女士退还预付的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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