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媳妇”马小花
□通讯员 张育民
马小花是清水县黄门镇王店村村民,自跟丈夫结婚后,她就一直跟公公、婆婆生活在一起。
那时公公、婆婆均已年过六旬,而且体弱多病,马小花像照料自己的父母一样伺候着公公、婆婆。婆婆因肺癌晚期,生活完全失去自理能力,所有饮食起居都得靠人照料,而公公年龄已大,也需要人照顾。丈夫外出打工,伺候二老的重担就落在了她的头上。
就这样,马小花一个人床前、桌前地侍奉老人,从没叫过一声苦,也没说过一声累。一干就是好几年,在她心中,丈夫的父母亲就是她的父母亲,照顾他们就是自己的责任。
公公看到儿媳如此孝顺、贴心,心里十分安慰,逢人便说,“只要半天听不到媳妇说话,看不到媳妇的影子,心里就有些牵挂,就好像身边少了什么人似的”。邻居说他有福气,公公也点头承认自己就是有好福气,摊上了一个好儿媳,“都是媳妇照顾得好,让我多在世上活了几年。”
马小花勤俭持家,合理安排家庭收入,从不铺张浪费,能俭则俭。就是去城里买东西也从不乱花钱,再晚也舍不得在街上吃一顿饭。走进马小花的家,你虽然会感觉到有一股农民质朴的气息,但是屋子简而不乱,物品摆放得井井有条,环境整洁舒适。
马小花在生活中,总是为别人着想,她与亲朋邻里友好相处,做到以诚待人,不计小节。大家都觉得她非常亲切,很有亲和力。每当左邻右舍遇到急事,她都会及时赶到,无私帮助。
谁家的粮食还晒着需要帮忙往屋里背,谁家盖房子缺少人手,她就会主动去帮助背粮食、做饭,喜忧事她总是跑前跑后尽自己的全力去做。左邻右舍谁家有人身患重疾,她会及时去探望,伸出援助之手,还积极参加乡上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
马小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这种和谐,弘扬着中华民族传统孝道的精神,情系老人、情系村民,彰显了一个淳朴农民的优秀品质。
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她用二十个春夏秋冬,诠释“孝”和“爱”的传统美德;用她的勤劳、聪颖、孝顺,努力尽好一名妻子、媳妇和母亲的责任,是远近闻名、有口皆碑的孝顺媳妇、好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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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